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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滨江岸线又被船撞了!​船方:失电致船舶失控

来源:www.hncggz.com    编辑: 海员培训     时间:2021-08-09点击:
8月5日下午,一艘名为振远顺号的万吨级散货轮撞上了浦东南滨江的塘桥渡口附近,造成栏杆变形、水泥台受损,船身也造成损伤。
 
  目击者:海船直直撞向渡口,比雷还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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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当时正在执勤的保安表示,突然听到一声巨响,“比雷还响”,起身一看,一艘船身写有“振远顺”字样的货船,撞击塘桥渡口登船平台。
 
  据保安回忆,事故发生时,他看到船上站了三个人,“应该没受伤”,“处理事故的人马上就到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左右,船就被开走了,不是被拖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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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名目击者告诉记者,当时大货船在黄浦江上,从东北方向驶向西南方向,“直直地撞向渡口”。
 
  事故发生后,从市民拍摄的照片、视频可以清晰地看出,肇事货轮正在加大马力试图脱离码头,尾部冒出阵阵黑烟。数分钟后,散装货轮缓缓退离码头区域,但船首右侧船舷已留下与岸线码头设施相撞后的明显擦痕,留有一条一米长的深深裂缝,并伴有明显凹陷。
 
  上海海事局指挥中心接报,8月5日下午1时46分,一艘由福建漳州驶往上海闵行方向、载运机制砂的散货船“振某顺”轮(长158.85 米,船上共15人),航行至黄浦江董家渡弯头,碰撞塘桥轮渡站旁的浦东滨江岸线,事发船舶、岸线均无人员伤亡。
 
  事发船舶载运2.2万吨机制砂,右舷船艏水线以上凹陷破损;塘桥轮渡站引桥变形,码头前沿局部受损,下游侧滨江岸线受损约10米;人员无伤亡,船舶无泄漏。轮渡塘董线下午1时50分起暂时停止运营。
 
  据船方报,此次事故是因全船失电,致使船舶失控,继而擦碰了浦东的滨江岸线。黄浦海事局指挥中心主任孟蕾介绍,全船失电会导致机器无法操作、船舶失控,“失控的第一时间船其实是没有速度的,但还是有一定余速会继续向前,所以挤压到滨江岸线。”失控前,这条货船航速约5节(5海里/小时),没有超速。事故具体原因仍在调查中。
 
  船只撞击滨江岸线,已经不是第一次。不过以往的几次撞击都发生在徐汇滨江。
 
  7月7日上午,龙华徐汇滨江岸线遭一艘货船碰擦造成岸线栏杆受损。
 
  今年4月16日,徐汇滨江亲水平台被一艘船只连撞两次,造成江边步道护栏局部受损,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去年8月,徐汇滨江开放空间斜土段发生过往船只撞击亲水平台事故。一艘船只径直撞上了码头,被撞击的步道栏损毁严重。
 
  2019年6月,也曾有一艘海船在徐汇滨江码头附近水域发生碰撞后失控撞上了堤岸。
 
  类似这样的船舶撞击护岸的事故发生了好几起,给城市运行安全带来很大的危害和经济损失。如何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防控内河船舶撞击岸线事故?市人大代表刘新宇所在的代表工作小组对此做了专项调研,并提出相关建议。
 
  黄浦江沿岸的亲水平台,这类船舶撞击岸线事故何以频频发生?
 
  代表调研发现,这跟航道有关。黄浦江航道呈“S”型,重载船受水流影响,方向上难以控制。据了解,上海浚浦局曾对黄浦江航道进行过两次疏浚,使得水流速度加快,同时也使黄浦江徐汇段龙华嘴弯道突然收窄,航道呈“S”型,造成航行本身难度较大;同时,龙华嘴对岸的黄浦江徐汇滨江段水域此前是港口码头,进出港船只多,船只经过时速度会压下来。但现在黄浦江徐汇滨江段作景观用,来来去去的都是过境船,可能就忽略了降速,重载船更受底部水流的影响,方向上便会更难控制,7月7日早晨被撞的船只就是一艘装满石子的杂货船。
 
  代表通过梳理分析可以发现,近年来发生的船舶撞击护岸事故,很多情况下是由于船员操作不当和操作违章所引起。“我们调研发现,内河船员的构成比较复杂且整体文化、专业素质偏低,流动性大,实际操作技能不高,很多船员的专业技能没有达到规定标准。”刘新宇说。
 
  警示标志也是一大原因。调研发现,通航河道沿岸通常都没有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比如徐汇滨江沿岸护栏边没有彩色光带等醒目警示标志,一到晚上往往是漆黑一片,黄浦江往来船只很多,而且不少船只又高,根本看不到也看不清岸边的护栏,一旦操作不当,就容易发生撞击护岸事故。
 
  “有关部门监管手段、技术、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刘新宇说,上海内河航道里程有1500多公里,登记的船舶数量有4000余艘,面对如此大面积的内河通航河道和数量众多的运营船只,目前仅靠海事部门执法船在内河中进行定期地巡查,要有效地防范、避免发生类似事故,显然是力不从心的。
 
  采取哪些针对性措施防控?
 
  目前正值汛期,面临着河道水位大幅度上涨、流量和流速增大的情况,护岸损毁事故将会给沿岸防汛防台工作造成巨大的安全隐患。如何采取措施有效防控船舶撞击岸线事故?
 
  “要对‘S'型水域制定重点预防保护措施。”代表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海事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对经常发生船舶碰撞的“S”型航道进行疏浚改造,平衡水流速度和主流重心,并在S型水域设立警示标志,警示来往船只事先采取减速措施。同时在通航河道亲水平台处增设夜间照明设施和警示牌。可以在重点地段安装防撞轮胎等,为过往行人设立警示牌,告知此段为事故高发时段。
 
  代表们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管理单位加强对内河船员的思想教育、法治教育和实操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内河船员参加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训练测试。通过对避碰规则和事故案例的学习,提高船员的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执行规则的自觉性。
 
  “进一步强化水上安全巡查力度,有效预防事故发生。”刘新宇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应结合已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制定出有效措施或管理细则。海事部门要加强日常巡查力度,不定期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船只检修的监督,确保船只各项指标达标。加大对随意追越、随意划江、冒雾航行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代表小组还建议,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信息技术,加强内河水域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优化资源配置,使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管跟上形势发展的需要。比如升级改造、增加相关监控设施,全力挖掘VTS的服务、监控功能,整合VTS、AIS和CCTV等信息化系统,实现辖区内监控数据全获取。
 
  实施有效监控,打造水上“千里眼”,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船舶动态全方位监控,推进信息技术与海事监管的深度融合。同时充分利用船舶动态监控系统和动态监管指挥系统,跟踪船舶动态,及时发现船舶异常动态,并通知现场执法力量,有效避免事故发生。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5G、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在船用导航系统中设立电子警示,并将水上安全监管系统,一并纳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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