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召开例行发布会,这些内容值得关注
8月27日上午,交通运输部举行了8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交通重大工程投资建设等有关情况。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孙文剑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前7个月,全国共完成交通投资17957亿元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孙文剑介绍,1至7月,全国共完成交通投资1795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4%,增速较上半年加快3.4个百分点,其中,公路水路投资完成13537亿元,完成全年1.8万亿元投资目标任务的75.2%,同比增长12.1%。
其中,广东,1-7月完成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1062.7亿元,完成全年目标的81.7%,同比增长5.8%。四川,完成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948.4亿元,占年度目标的71%,同比增长13%。山东,全年交通基础设施投资任务由1842亿元调增至2317亿元,创历史之最。云南,1—7月全省综合交通固定资产完成投资1882.12亿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62.74%,同比增长23.38%。湖南,交通投资逆势上扬,截至7月底,共完成304亿元,同比增长25.5%。全年力争新开工15条共计1243公里的高速公路,里程超过“十三五”前4年总和。
截至7月底,交通运输部重点跟踪的232个“百亿以上”交通续建项目已100%复工达产,总体建设进展情况好于预期。
孙文剑表示,重大工程建设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湖北棋盘洲、武穴、白洋长江公路大桥及武汉青山长江大桥在疫情后迅速恢复建设,为湖北省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广州港建设国际航运枢纽的“头号工程”——广州港深水航道拓宽工程8.2公里航段顺利完成基建疏浚施工任务,疏浚任务完成后将彻底结束珠江口至南沙港区大型集装箱船舶单向通航历史。
全力做好冷链运输疫情防控工作
交通运输部持续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人物并防”,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指导和督促各有关冷链物流相关经营单位加强从业人员防护、严格运输装备消毒、落实信息登记制度,全力做好冷链物流渠道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严格运输装备消毒,坚决防止病毒通过交通运输渠道传播。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切实强化国际冷链集装箱运输管理,全力做好冷链货物运输船舶、车辆等运输装备消毒工作;从事冷链物流运输的厢式、集装箱,在每次装载货物前要重新对厢体内外部进行消毒;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应急处置、环境消杀等工作,推动建立冷链物流供应链全链条、可追溯、一体化管理体系。
二是加强从业人员防护,切实保障冷链物流一线人员自身安全。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冷链物流企业加强对冷链物流一线人员的个人防护,原则上,各港口码头、货运场站的作业场所及工作区域入口需配备体温检测设备;直接接触进口冷藏集装箱或者冷藏货物的物流一线工作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至少应上下岗前各测量一次体温;有条件的地方,可定期组织一线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三是落实信息登记制度,为冷链物流疫情防控追溯提供支撑。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冷链物流企业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报关单据及检验检疫证明,如实登记相关信息,不得承运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港口企业、货运场站要如实登记进出港口场站的冷链物流道路货运车辆信息及驾驶员信息。
与此,交通运输部正在研究制定加强秋冬季新冠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措施,将指导行业进一步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全面加强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
按期保质完成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任务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孙文剑表示,将紧盯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认真对标对表,加强督导考核,确保按期保质完成《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方案》各项整治任务。
孙文剑介绍,按照《方案》要求,交通运输部一直在推进船舶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建设改造。今年前7个月,13省市已累计改造船舶21920艘。10个省市出台了100至400总吨船舶生活污水设施改造相关补助政策,江西省、湖南省已提前完成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任务。专门印发了《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明确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物防治主要按照“船上储存、交岸接收处置”的原则执行,禁止排污,彻底拧紧向长江排放污水的龙头。
今年以来,沿江省市共建成免费接收船舶垃圾设施12608个,11个省市已实现全覆盖,绝大多数港口已落实船舶垃圾免费接收政策。长江干线化学品洗舱站趸船或主体工程均已开工建设,稳步推进,其中江苏南通两座新建洗舱站已提前开展试运营。
在船舶靠港岸电使用方面,沿江省市具备受电设施船舶已达1.2万余艘,沿江省市港口2020年累计使用岸电约11万次、109万小时、2456万度,其中7月使用岸电约2.2万次、22.8万小时、614万度,用电量环比增长60.3%。
孙文剑表示,交通运输部对船舶违法偷排超排行为保持高压监管态势。7月,长江海事局共计开展防污染检查1.7万艘次,查处偷排超排船舶165艘次;沿江省市交通运输部门共检查船舶3.13万艘次,查处问题船舶484艘。
严厉打击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行为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孙文剑在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对8月20日长江口两船碰撞起火事故应急处置最新进展进行介绍,并表示,交通运输部将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行为。
孙文剑介绍,事故发生后,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应急响应,部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并亲自坐镇指挥事故船灭火,指导现场应急处置工作。21日11时30分许,在“东海救102”“中化应急”“沪消5”轮的灭火作业下,难船明火熄灭。截至8月24日10时,本次大规模搜救行动共持续100余小时,累计搜寻水域面积约4000平方公里。共救起3人,发现9具遗体,失联5人。目前,“隆庆1”轮已被安全拖带至绿华山锚地锚泊,状态稳定。事故调查正在进行中。
孙文剑表示,经核查,砂石料船为“套牌”船,在AIS系统显示船名为“顺达11”,而实际登记船名为“宁高鹏668”,该船通过此类方式蓄意逃避监管,违法从事海上运输牟取经济利益。内河船非法从事海上运输具有极高的危险性,极易引发水上交通事故,交通运输部将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行为。
社会搜救奖励标准将提高至8万元、6万元和3万元
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水上救助,8月27日,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孙文剑在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交通运输部联合财政部研究制定了扶持社会搜救力量发展的新政策,将社会搜救奖励标准提高至8万元、6万元和3万元。
具体而言,对参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水上突发事件搜救的社会力量,可分别按照最高8万元、6万元和3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对参加社会影响大、救助风险高、持续事件长的搜救行动,以及长期坚持参加水上搜救行动的,孙文剑介绍,可给予最高15万元的奖励。
据了解,今年1至7月,交通运输部共组织、协调搜救行动881次,协调派出搜救船舶5980艘次、飞机127架次;成功搜救遇险船舶560艘、遇险人员5301人,搜救成功率达到95.8%。
为确保水上搜救工作及时有效,孙文剑介绍,交通运输部部署73艘专业救助船和20架救助直升机坚守在海上一线,根据台风路径及时研判、随时调整,确保一旦险情发生能及时处置,保障海上航行及生产作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