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签证申请有关事项说明
一、荷兰驻华使馆及驻上海、广州、香港总领事馆分别负责各自辖区内的签证申请业务。持因公护照的申请者必须通过外交部或地方外办送签人员递交申请并领取护照签证。赴荷目的不同,申请签证所需材料各异,详细信息请登陆荷驻华使馆网站查询。
二、荷兰的短期停留签证,如旅游、探亲或访问类,其申请处理时间通常需要3周至3个月不等。短期居留签证的办理时间相对较长,一般需要等待3至6个月。期间可能会要求补充各种材料,因此建议申请者尽可能提前准备并递交申请。若申请签证的目的是学习,可通过就读的荷兰院校代为申请短期居留签证,即“快捷MVV返签程序”,一般需要大约6至8周时间。值得注意的是,MVV签证只能在荷驻华使领馆领取,领取前必须办理有效期为1年的“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三、获得荷兰签证并不保证持证者可以顺利入境申根国家。入境时,除了有效的护照、签证和往返机票,申请者还应随身携带英文或荷文的邀请信以及担保人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同时需明确说明主要目的地、事由(应与申请签证时的目的一致)和停留期限。这些信息将有助于申请者顺利入境荷兰。
四、持有赴荷旅游、探亲或访问类短期停留签证的入境者,在签证有效期内不得改变身份,也不能申请短期居留签证或其它居留证明。在签证到期或停留期满前必须离境。除非因身患重病或其它不可抗力等极其特殊原因,签证一般不得延期。对于在签证失效后离境的行为,可能会面临荷兰边检部门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以及留下不良记录等。申请者务必严格遵守签证规定,确保自己的行程合法合规。
五、我们提醒所有计划前往荷兰的申请人,应充分了解荷兰的签证政策和入境规定,确保自己的申请和行程符合相关规定。保持良好的个人记录,尽可能提前准备申请材料并递交申请,确保自己的留学之路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