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法案:剥国籍不翻旧案
针对公民法修订案中褫夺国籍追溯既往的问题,近期引起了广大公民的关注和热议。许多已取得国籍的公民对此表示担忧,担心自己会受到波及。针对这一问题,移民部长康尼办公室给出了明确回应。
新修订的法案中并未涉及追溯旧案的问题。康尼明确表示,根据现有的法律,如果一个人已经入籍,但发现其通过伪造资料或隐瞒犯罪信息获得国籍,移民部有权申请褫夺其国籍。现行的法律程序相对复杂且耗时较长,移民部正打算简化程序,以加速褫夺国籍的程序并尽快将相关人员遣返。
对于广大公民所关心的是否会追溯已入籍者的资料真实性问题,康尼办公室明确表示,新法案并没有追溯限期,因此一般人无需因此感到担忧。新法案的主要目标是提高处理效率,而不是改变褫夺国籍的条件。对于正在法庭审理或等待判决的个案,新法案亦无任何影响。
新法案还新增了相关条款,明确禁止在加拿大境外被起诉、可能面临刑事起诉或已被判刑的人士入籍,以弥补现行法律的不足。
关于永久居民的居住要求,移民部也有明确规定。在获得永久居民资格后的第一个5年内,永久居民需要证明他们计划在枫叶卡5年有效期届满时在加拿大居住至少2年。而对于已经更换了枫叶卡的永久居民,每次返加时,都需要在返加当天往回算的5年内,累计居住2年,否则可能会不符合居住要求,从而丧失永久居民资格。
值得注意的是,这5年内的2年居住要求并不需要完全连贯,而是可以累计。这意味着,只要永久居民在每次返加时都能满足这一要求,他们就可以继续保留其永久居民资格。
新修订的公民法旨在提高处理效率,同时保持对公民资格的严格要求。移民部正在努力简化程序,以便更好地管理公民和永久居民的事务。对于广大公民来说,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是至关重要的,以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