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出国务工两误区将导致违法
随着春季的到来,我们迎来了市民出国务工的高峰期。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特别提醒广大计划出国务工的市民朋友们,合法合规是每一位出国务工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在办理出国劳务手续时,许多群众可能会陷入一些误区,这些误区可能涉及违法行为,因此需要特别注意。
误区一:一些人可能因为不符合条件而选择利用虚假材料包装身份,以获取出国签证。这种做法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解释,“偷越国(边)境”行为包括使用虚假出入境事由、隐瞒、冒用他人证件等方式骗取出入境证件。一旦被发现,将面临法律的严惩,不仅可能受到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还要承担罚金。切勿因小失大,走上违法之路。
误区二:有些群众误以为使用旅游签证出国务工是可行的。这是违法的行为。世界各国法律对外国人在本国停留居留都有明确规定,即停留事由必须与签证种类一致,停留期限不得超过签证有效期。超出这个范围就属于违法行为,一旦被当地执法部门发现,将面临被遣返回国的风险,甚至回国后还要受到我国法律的制裁。根据《护照法》的规定,因非法出国打工、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护照签发机关在一定期限内不予签发护照。
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呼吁广大出国务工人员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勿被非法中介或不法人员的甜言蜜语所蛊惑。合法渠道出国劳务是保障自身权益的关键。选择正规中介办理出国劳务手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提醒广大出国务工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尊重他国法律,尊重国际规则。合法合规的出国打工不仅能保护自己的权益,还能为国家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贡献一份力量。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出国劳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