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留学签证办理的具体时间
一、签证受理时间与地点
每周一、周三的上午08:30至11:30是德国留学签证的受理时间,地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亮马河大厦2座0311室的德国使馆审核部。请务必注意,其他时间均不受理签证申请。
二、签证申请人须知
对于已通过审核面试并获得证书的国内申请人,无论是否属于北京使馆辖区,均须在北京审核部递交简化留学签证申请。请务必注意,签证材料不宜邮寄,如无法亲自递交,可委托他人代交。若申请人已通过审核面谈,签证材料将直接转到签证处办理签证;反之,则退还给本人。签证的办理进程和结果,审核部不负责查询。
三、申请留学签证所需材料
1. 认真填写的签证申请表三份(RK1200)。
2. 四张近期证件照,白色背景,2寸大小,三张贴在签证申请表上,一张背后用拼音注明姓名。
3. 申请人本人的护照,需确保至少还有六个月的有效期,且护照页必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字。
4. 入学通知书。方式如下(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a. 德国大学的入学通知书Zulassungsbescheid。
b. 德国语言学校的语言班入学通知书及三个月的交费证明。语言班每周学时不得低于二十小时,开课日期距离递交日期至少六周以上。
5. 资金证明。方式如下(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a. 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银行账户上存有一学年至少为7020欧元的存款证明,附加限制性条款为每月取款不得超过585欧元。此账户也可在北京的某银行办事处开设。其他经费来源需有说服力的材料证明。
b. 由居住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人出具的经济担保书或不可撤回的银行担保。此担保涵盖德国居留法第66-68条规定的各种费用。 c. 注明金额的获奖学金证明。
6. 出具在德国逗留期间保险额为三万欧元的境外旅游医疗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两份。保险证明的开始时间可以从签证申请表的入境时间开始计算,并且该保险已经足额缴纳保险费用。
7. 一般中国境内的申请人需递交审核证书复印件两份。
8. 本人亲笔签名的签证补充声明原件一份,可从使馆网站上下载。请注意按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材料,确保顺利申请德国留学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