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劳动许可制度
英国的劳动许可制度
出国劳务英国政府为适应因国内劳动力不足,有些雇主需招聘外籍劳动者的现实需求,遵照《移民法》劳动许可制度该制度规定,除(移民法)的特殊规定外,凡无劳动许可而欲在联合王国就业的外籍人士一概禁止入境,且即使有劳动许可证明,人境时仍需签证。但具有英国市民权者或欧共体成员国的国民,人境时不受此规定限制,就业也无需劳动许可。
劳动许可由雇主代为申请,就特定的工作发给指定的外籍劳动者。所谓特定的工作是指专业性强、要求掌特技能的工作(包括管理工作)英国就业部和劳动力服务局是管理劳动许可的职能机构。在大不列颠获准受雇的外籍人,其劳动许可由就业部发放。在北爱尔兰获准受雇的外籍人,其动许可由劳动力服务局发放。
1.劳动许可的发放前提
劳动许可的发放前提是
1外籍劳动者确实受雇于有空缺岗位的部门,并具备符合该空缺岗位的技术资格
2其雇主已通过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了为期四周的招工努力,但仍未招聘到适合此空缺位的英籍劳动者或欧共体成员的劳动者,该劳动许可申请是由雇主就特定与移民政策的工作提出,且外籍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及工作条件均不低于本地区相同工种的标准。
2.劳动许可的发放范围
劳动许可证只发给下述受雇的外籍人员1具有被认可的专门资格者;2管理人员3有特殊经验的高级技术人员;4具备需要特定专门知识或技术之职业的高级职称或稀有资格者;5在国外公认的培训部门至少受过两年的大饭店高级职务的职业培调者;6具有某种专长并达到相当水平的艺人和体育选于7经就业部批准,在限期内赴英接受职业培训或进行职业经验积累者;8就业大臣认定对其雇用符合国家利益者,要求受雇的外籍劳动者具有一定的英语水平,年龄在23-54岁,但艺人及体育选手不受此制约。
3.劳动许可的申请手续
(1)预招聘的外籍劳动者在国外,由雇主在该劳动者上岗8周前向事务所、工作中心或雇用事务所提出申请。申请时,还须提交受雇者的技术能力鉴定书、资格鉴定书
(2)预招聘的外籍劳动者已在英国境内,由本人向内务部移民国籍局提出申请。中请时须提交本人护照及在当地警察署的登记注册证明
就业部海外劳动处受权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查,决定准否。由于北爱尔兰的劳动许可制度由劳动力服务局独立实施,所以该地区的劳动许可申请应向就业许可局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