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医大学生中毒身亡案原告胜诉 被告需赔偿百万
中青在线北京7月29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兰天鸣)今天上午,北京朝阳法院在奥运村法庭对5名哈尔滨医科大学学生“煤气中毒索赔案”进行一审宣判原告学生家长胜诉,五被告需赔偿百万。
据朝阳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的裁判理由及依据,热水器生产方万和公司和安装方日昌盛公司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承担何某父母全部合理合法损失的60%。
房主赵某、房屋中介爱家营和我爱我家公司承担本次事件的次要责任,承担全部合理合法损失的40%。
法院支持原告获得死亡赔偿金806 42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为15万元。丧葬火化费为29 758.5元,交通费和住宿费2万元, 误工费6000元。赔偿金共计100余万元。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去年春节前,5名在北京实习的哈尔滨医科大学学生在出租房内内因煤气中毒死亡,学生家长将房主和中介、热水器生产商、安装方、销售方等告上法庭,索赔百万元。对方被告均表示责任不在己方。今日,该案件在北京第三次开庭审理。
根据法庭现场诉辩记录,房主赵某称自己无责,表示自己提供设施设备没有问题,向房屋中介公司提供的房屋和设备设施都有交接单,皆显示热水器是正常的、合格的,能够安全使用。
中介公司我爱我家和爱家营认为,热水器安装不是公司委托,不应由该公司承担责任。并表示自己只是房东代理人,与承租人没有直接的关系,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热水器安装方日昌盛公司辩称,公司工人只是把燃气热水器固定在原有位置,接上水管和烟管,烟管是原来房屋的,不是日昌盛公司工人提供的。
热水器生产方万和公司表示万和公司作为生产商,保证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不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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