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013年7月起调整
徐州市社会保险调整,新基数揭晓!
近日,徐州市人保局就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对于市区(不含铜山区)的企业职工来说,有一个重要的消息需要关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工资上限为12820元,而下限则在上年度月缴费工资下限1910元的基础上增长10%,即达到了2100元。
这一调整,是遵循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文件精神,经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财政局的深入会商,并报请市同意后进行的。自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这一缴费标准将适用于徐州市区(不含铜山区)的企业职工。
那么,这次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呢?它根据省厅规定,月缴费工资的上、下限分别按照201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来确定。月缴费工资下限不得低于2025元。结合历年情况,徐州市月缴费工资下限会略高于苏北其他城市,但增幅一般不超过200元。这一缴费标准的确定,既符合省厅文件精神,又充分考虑了实际情况,有助于激发参保人员的缴费积极性。
对比2013缴费年度与上年度,徐州市区社会保险月缴费工资下限增加了190元。对于企业职工来说,单位和个人共同月最低缴费增加了44元,达到588元;对于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也增加了38元,达到420元。
此次调整不仅适用于养老保险,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也将参照执行。这一政策将在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的时间段内实施。
各县(市)、铜山区的参保人员,将根据省厅文件精神自主确定2013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我们期待铜山区的缴费基数能尽快与市区并轨,实现全市的统一管理。
这一调整是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权益。希望大家能积极响应,共同为社会保障事业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