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7月1日起调整 上限12679元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自今年7月1日起,市区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此次调整是在全市范围内的,覆盖了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这意味着每位缴存职工及其单位都必须同步更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此次调整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当前的经济形势和市场需求,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据了解,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2679元,下限为1280元,相较于过去都有所上浮。这一调整是基于职工本人在2012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总额来确定的。这意味着每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都是独一无二的,反映了他们的实际工资水平。而缴存比例仍然维持不变,维持在8%至12%之间。对于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职工来说,他们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为12%。而其他单位则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8%至12%之间选择缴存比例。外商投资企业的缴存比例则按照市的相关文件执行。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调整后,单位逐月为职工缴纳的住房补贴比例仍为13%,这部分补贴将与住房公积金一同管理,其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相同。
对于那些在特定时间段内参加工作的职工,他们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方式也有所不同。对于在2012年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他们的缴存基数是以实际领取工资的月份来计算的;而对于在2013年1月至6月期间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他们的缴存基数则是基于次月工资总额来确定的。对于调入的职工也同样如此,他们的缴存基数是根据调入后的实际月份工资来计算的。这一政策的实施确保了每位职工都能公平地参与到住房公积金制度中来。此次调整旨在实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动态管理,确保其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这不仅有利于职工的长期住房保障,也有助于促进全市的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