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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实施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和居民大病保险

来源:www.hncggz.com    编辑: 出国劳务     时间:2025-07-03点击:

近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新闻发布会,解读并介绍了我市为城镇职工和居民推出的补充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政策。这项政策不仅是对原有医保制度的补充,更是为了回应市民对于更高医疗保障的期待。

自2013年起,徐州开始实施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和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构建起长效补助机制。这一制度的建立,旨在通过补充医疗保险和大病救助,为那些患有重大疾病或处于弱势群体的市民提供更多的医疗补助。每年,根据医保基金预算增收情况,会预留专项资金用于医疗补助。对于参加市区城镇医保的职工来说,如果在同一统筹年度内因住院产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了设定的起付标准,他们可以获得再补助。这种保障措施确保了对个人医疗费用负担的有效减轻。

徐州市人社局医疗保险处的杨义森副处长详细解释了这一政策的具体细节。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是8万,大病医疗救助为18万,两者相加达到26万。这意味着如果一个参保人在一个统筹年度内个人政策范围内的费用超过26万的部分,超过1万的部分将由补充医疗保险进行补助,补助比例不低于50%。对于那些低保、特困、重度残疾的参保人员,补助比例还会额外提高10%。这样的政策设计确保了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有效地减轻了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

对于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其保障范围明确针对参加市区城镇医保的职工。起付标准根据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约50%)来设定。在2012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716元,因此2013年的起付标准被设定为1万元。而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则针对参保人员的合规费用。在铜山区作为试点地区与市区同步实施此项政策,其他县(市)则自2014年起实施。无论是职工还是居民,只要超过起付标准,都可以根据医疗费用的高低分段获得不同的支付或赔付比例,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并且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这项政策不仅体现了徐州市对市民的深切关怀,更是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的体现。通过这样的保障制度,徐州市为市民构建了一个更加安全、更加稳固的医疗保障网,让每一个市民都能享受到医疗改革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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