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每月800元,合理吗?
来源:www.hncggz.com 编辑: 出国劳务 时间:2025-07-03点击:
网友的困惑:试用期工资疑惑
我和几位同窗一同应聘了某公司的文员职位,我们被通知将经历三个月的试用期。关于试用期工资,我们得知每月将得到800元的报酬,不包含任何保险,以现金形式发放。待试用期过后,公司将会为我们办理正式的聘用手续。我心中不禁泛起疑惑,这试用期工资是否符合徐州本地的相关规定呢?
劳动法规专家为你解答:
对于试用期工资的问题,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而试用期的工资则有一个明确的标准,那就是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的数据,徐州市区的最低工资标准设定为每月1100元,其中包括了个人需要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在扣除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大约210元后,实际应支付的工资应不少于890元左右。
对照上述规定,该公司提供的试用期每月800元的工资显然没有达到徐州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样的做法是不符合劳动法规的。如果你感觉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完全有权利向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反映。我也建议你与同事一起行动起来,了解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此,呼吁所有的雇主能够遵守劳动法规,尊重员工的权益。也提醒所有的求职者,了解自己的权益,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我们一起为构建一个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