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企业职工退休申报有新规 严禁弄虚作假骗取
来源:www.hncggz.com 编辑: 出国劳务 时间:2025-07-03点击:
近日,我市人保局联合多个部门共同发布了一项重要通知——《关于加强职工档案管理、规范退休申报工作的通告》。该通知旨在重申并加强职工档案的管理规定,对于退休申报工作也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明确。
这份通知的发布,犹如一声清响的警钟,提醒着每一位市民关于职工档案的重要性。通知明确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更改职工档案的相关内容,对于个人借用本人及亲属档案的行为也进行了严格的限制。
对于那些试图通过弄虚作假来办理退休、骗取养老金的行为,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于丢失或更改职工档案、制造虚假情况的单位,我们将责令其进行整改,并暂停该单位职工的退休审批。在整改期间,新增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由单位自行承担。
通知还详细说明了参保人员的退休时间确定方式。如果是企业职工,应在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退休申请,单位也应当及时提醒。对于失业人员,申请时间也是在到达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向劳动保障代理机构提出。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月,需向所在地的人保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在办理好退休手续后,参保人员的出生时间将不再更改。如果因历史原因造成身份、缴费年限等有误,经过重新核定后,养老金将从当月开始执行,之前的时间将不再进行补发。
这一通知的发布,不仅体现了我市对于职工档案管理的高度重视,也展现了我市保障市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的坚定决心。我们呼吁广大市民,尤其是参保的职工们,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