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学生打工也有最低工资
南京暑期打工潮涌动,劳动部门温馨提醒保障权益
新华网南京消息,随着炎炎夏日的到来,学生们迎来了期待已久的暑期生活。在这个充满活力和期待的时刻,许多同学选择投身社会,参与暑期打工。他们中的一些人是为了贴补家用,有些人则是为了锻炼技能、积累社会经验。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针对这一现象发出提醒,呼吁用人单位合理用工,关爱打工学生;同时也提醒学生们注意安全,快乐打工。
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接纳暑期学生打工时,必须遵守一系列规定。他们必须与打工学生签订规范的“勤工助学协议”,明确协议期限、管理职责、工作时间与班次等。协议中还需明确劳动保护条件,确保学生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劳动报酬和工伤事故处理也是协议的重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学生劳动报酬,在南京市这一标准定为每小时6.3元。更重要的是,学校不应从学生打工所得中扣除任何管理费用。
南京市劳动部门向参与暑期打工的学生们发出提醒,选择岗位时要量力而行,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当遇到用人单位或职介机构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情况时,学生们要敢于维护自己的权利。他们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寻求帮助,及时投诉,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在这个充满朝气的暑假里,让我们共同为打工的学生们点赞。他们不仅用自己的汗水和努力为社会做出贡献,也在实践中成长和进步。劳动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与关爱,将为他们提供更好的保护和支持,让他们在打工的过程中收获更多的快乐和成长。
让我们共同期待,这个夏天,每一位打工的学生都能在安全、公平、和谐的环境中展现自己的才华和潜力,为自己的未来铺设坚实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