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拟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为企业减负
李克强在6月24日的常务会议上,致力于推进“互联网+”行动,以催生新的经济发展动能。会议决定降低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以进一步减轻企业的负担。作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的一方,江苏省人社厅正在紧张筹划降低过高的工伤保险费率方案。据预测,一旦方案通过实施,至少将为企业减负16亿元每年。对于江苏省而言,由于从2014年10月1日起已经成功将生育保险费率降低到0.5%以内,因此此次国家政策的调整对江苏省的影响相对较小。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企业全额承担、职工无需缴费的两大险种。此次国家降低这两类保险的缴费率,无疑为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的减轻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好。以扬州创立皮革有限公司为例,这家拥有600多名员工的企业每月需要支付约80万元的社保费用。按照新的政策,如果工伤保险费率从1%降至0.75%,企业每月将减少约3500元的工伤保险支出,一年累计减负超过4万元。
在此之前,江苏省已经为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做好了充分准备。自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明确规定,各地应根据工伤保险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情况来确定费率。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伤使用和发生率,统筹地区社保行政部门将制定费率浮动办法。经办机构则根据行业风险类别的不同,确定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缴费费率。目前,我省的平均费率分为0.5%、1.0%和2%三个档次。接下来,我省将加大部分费率过高地区的改革力度。
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有助于优化企业的财务状况,同时也体现了对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的理解和持续改进的决心。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企业风险的重要保障,也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降低这两类保险的费率,不仅是对企业的一种实质性支持,也是对社会保障制度的一次改革。我们期待这一改革能为企业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同时也为社会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