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困难企业可缓缴社会保险费 最长延迟6个月
来源:www.hncggz.com 编辑: 出国劳务 时间:2025-07-03点击:
为了协助企业应对当前的困境,江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和省地税局于4月5日联手发布通知。对于那些生产经营遇到暂时性难题,但恢复前景仍然乐观的企业,由于种种原因暂时无法按时支付职工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且已经采取了稳定岗位的策略且没有大量裁员,同时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企业,经过批准可以缓缴除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最长缓缴期限可达六个月。
在这段缓缴期间,困难企业仍需按照规定的流程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在发放工资时,企业应依法代扣代缴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将加强核查,确保职工的权益不受影响。一旦企业恢复缴费能力,应提前结束缓缴。缓缴期满后,企业需补缴全部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及其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值得一提的是,缓缴期间将免收滞纳金,为企业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帮助和缓冲时间。
缓缴申请的流程如下:遇到困难的企业需要向所在地的地税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明确缓缴的险种、金额以及期限等信息,同时需要提供与缓缴社会保险费相关的有效缴费担保材料。地税机关受理申请后,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的意见。相关部门将在十个工作日内给出书面反馈,之后地税机关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缓缴。这一流程设计充分考虑了企业的实际需求,同时也确保了决策过程的透明和高效。希望这一政策能够帮助更多企业渡过难关,实现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