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农民工使用住房公积金
来源:www.hncggz.com 编辑: 出国劳务 时间:2025-07-03点击:
新华网长春报道,近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过了《关于长春市城镇务工人员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规定》,这是一项重要政策调整,对广大农民工及外来务工人员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这项规定由郎秋红记者报道。
据悉,该规定的适用范围包括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以及本地城镇务工人员。这一政策对于那些远离家乡,来到城市打拼的农民工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福音。他们从此也可以像城市固定职工一样,享受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益。
相关负责人表示,聘用城镇务工人员的单位必须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最低各为7%,这意味着雇主和雇员都需要按照一定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规定还明确了缴存基数应按照实发工资计算,但不得低于当年省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不仅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确保了公积金制度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此项规定的出台,不仅有利于推进用人单位为全员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且将为城镇务工人员提供更好的居住条件。对于那些长期在城市打工,却面临住房困难的务工人员来说,这一政策为他们提供了一个稳定的资金来源。通过公积金制度,他们可以在购房、租房等方面得到更多的支持和保障。这对于吸引更多的人才来到城市发展,促进城市的经济繁荣也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极大地改善城镇务工人员的居住状况,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也体现了长春市对广大劳动者的关心和重视,展现了城市发展的包容性和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