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今年起失业保险基金可用于企业稳岗补贴
失业保险基金,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一环,专为那些因遭遇失业困境而暂时失去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随着参保人数的逐日增长,各地的失业保险基金都积累了一定的结余。为了更有效地运用这些资金,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省发改委以及省经信委携手,共同提出了一个创新的策略:从今年开始,部分失业保险基金将被用于支持企业的岗位稳定工作。
这项政策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机会。在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这些企业可以向失业保险参保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就业管理经办机构申请稳岗补贴。值得注意的是,同一企业在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这项政策,而这项政策的有效期将持续到2020年底。
那么,什么样的企业才有资格申请这项稳岗补贴呢?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以及所在区域的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以及那些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都将得到优先考虑。
对于成功申请稳岗补贴的企业,这笔资金将被用于多种用途。在企业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以及淘汰落后产能期间,企业可以使用稳岗补贴来支付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以及技能提升培训等支出。值得注意的是,同一企业在享受稳岗补贴政策的不能同时享受在岗、转岗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只能二选一。
企业在申请稳岗补贴时,还需注意一些重要事项。企业必须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及时提交申请。对于2014年符合条件的企业来说,他们可以在2015年6月底前提出申请。企业必须清楚,在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稳岗补贴政策。
这项政策的出台,不仅能帮助企业稳定岗位,减轻因失业带来的社会压力,还能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环保政策的实施。这也展示了对于有效利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发展的决心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