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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事业单位社会养老办法实施细则解读

来源:www.hncggz.com    编辑: 出国劳务     时间:2025-07-03点击:

徐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之路:实施细则解读与热点答疑

近日,徐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法实施以来,引起了广大在岗在编职工的极大关注。对于这一政策的一些实施细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解读,回应了大家的热点问题。

一、参保时间如何计算?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时间的计算因人而异。差额预算、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参保时间自1995年7月1日算起。而对于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中的及固定制身份职工,则从2013年10月1日开始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聘用制合同制职工,则自参加工作之日起参保。

二、社会保险登记如何申办?

用人单位应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经办机构申请社保登记,并依法参加养老保险。申请时,需填写社保登记表、银行委托代收协议,并提交相关资料。符合规定的,准予社保登记,并发给社保登记证。每月25日前,用人单位需向经办机构申报办理职工参保手续。

三、在职在编员工离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如何?

自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来,用人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离退休后,养老保险待遇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待遇包括基本离退休费、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和生活补贴等,具体标准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

四、关于补办参保手续的规定

对于补缴养老保险费,有不同的补缴基数和比例。用人单位及个人需按照不同时间段的规定进行补缴。值得注意的是,全额预算事业单位自2013年10月1日起需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原聘用合同制、合同制工人身份的职工,则从参加工作之日起参加养老保险。

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权益,为他们的未来生活提供更多的保障。对于广大职工来说,深入了解这些实施细则,能够更好地规划自己的养老生活,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也期待相关部门能够继续完善这一政策,为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提供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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